車頂置物架,行照註記的需要文件如下。


1. 車頂架的檢驗合格證明書,並貼妥合格標籤
2. 買車頂架的發票
3. 跟國稅局申請的免稅證明文件 (可以線上申辦,http://service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front/ETW109W/OLFETWO13/0,線上申辦即可)
4. 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
5. 汽(機)車各項異動登記書 (可以先在這邊下載填好再去監理所)
6. 行照以及尚有30天以上有效期限的強制險
7. 車主證件
8. 450元驗車費,200元換照規費


 


當你變更行照之後,你以後每次驗車,車頂架都要在!




以下更為詳細:




置放架(攜車架)變更車身式樣檢驗流程
準備文件:
1、原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一份
2、汽(機)車各項異動登記書二份(監理處服務台有免費提供)
3、車主身分證及印章
4、行車執照
5、有效期間超過30日以上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
6、ARTC車輛零組件審驗合格證明書 (COPY 1份)
7、合格標章需貼於置放架上
8、產品統一發票(如產品銷售金額逾新台幣7000元時並應檢具貨物稅完稅証)
9、貨物稅完(免)稅證明文件(如產品銷售金額逾新台幣7000元以上時應檢具貨物稅完稅証,7000元以下需出示貨物稅免稅證明公文)

檢驗流程:
1、服務台:填寫汽(機)車各項異動登記書(在其他變更之欄位填上 {加裝小型汽車固定式置放架})。
2、檢驗登記處:汽(機)車各項異動登記書、原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、行車執照、檢驗費$450元。
3、檢驗線:汽(機)車各項異動登記書、原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、行車執照、ARTC合格證書、統一發票及貨物稅完稅証。
4、將檢驗合格文件送到汽(機)車各項異動櫃檯並附上車主身分證及印章,在行照上加註 {置放架} 字樣、換照費$200元。
注意事項:
@自95年11月7日 起至監理單位辦理攜車架加掛申請均需要準備,貨物稅完(免)稅証明文件。
1、有貸款之車輛不可以跨區檢驗,檢驗時需取得貸款銀行同意書。
2、購買攜車架後,需至各轄區國稅局(發票開立的轄區國稅局)辦理貨物稅完(免)稅証明文件。
辦理方式: 附上安裝完成的照片需照到牌照、發票影本、行照影本、非貨物稅廠商申請完稅出廠證明書,向國稅局提出完稅或免稅證明。作業時間約七個工作天。(國稅局如需發票正本,請將發票影印後,請國稅局加註與正本相符)
3、檢驗時最好將非合法之改裝品全部拆下,以免遭受刁難。
4、檢驗時其他合法之改裝品可一起檢驗,如HID光型、防撞桿等…. ,檢驗費只需繳一次。
5、置放架不論是車頂式(橫桿)或後背式(攜車架),行照上皆加註 置放架 字樣。
6、此檢驗只是變更車身式樣檢驗,在行照上車身式樣欄增列 置放架 之登錄。還需符合交通安全規則第七十七條之規定裝載,始可合法行駛公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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